113學年度商學院學生赴外交換申請說明
一、 申請資格
(一) 商學院所屬科系(含雙主修)學生
(二) 申請及交換期間均應具本校正式學籍
二、 申請時間:112年10月1日起至11月17日下午4:00止
三、 各校甄選標準:詳見商學院網頁-國際交流-交換學生專區
四、 申請方式
(一) 繳交紙本申請文件:城中校區國際商管學程辦公室(2607-1室)
(二) 填寫線上申請表:https://forms.gle/cbiHiwSgnfH82rJH7
(需整併為單一PDF檔,表單含基本資料填寫、申請志願選填及申請資料上傳,故請先完成文件撰寫)
五、 繳交文件 :請依順序(一)至(六)排序,紙本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,勿裝訂成冊或另加封面
(一) 自傳(一份)
(二) 讀書計畫 (依申請學校數,繳交相對應份數)
(三) 中文歷年成績單* (須含累計排名)
(四) 語言檢定成績單*
(五) 當學期註冊證明
(六) 其他附件(以4頁為限)
*備註
1. 申請者可自行決定相關文件以「中文」或「外文」撰寫,篇幅均以一頁A4為限,中文請以標楷體12號字撰寫;英文請以Times New Roman 12號字撰寫
2. 研一生尚未有前一學年成績單者,請繳交大學成績單。 若因休學、轉學無前學年度在校成績者,可以休學前、轉學前成績計算
3. 已參加語言檢定但未收到紙本成績單者,可先提供網路成績,未有網路成績者不接受申請
六、 其他
(一) 依「東吳大學學生出境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辦法」規定,經核准出境修讀學分之大學部交換學生,須列抵至少1學分
(二) 各交換學校將保留審查入學之最終決定權,未獲交換學校審核通過者,即未獲交換生資格。交換學生計畫仍可能因各校審查原則、各地防疫政策等因素導致計畫暫停,屆時將配合各協議校招生政策辦理
(三) 本案業務承辦人為國際商管學程江怡靜秘書(yiching0701@scu.edu.tw),分機28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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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增進本院國際化及提高學生國際視野,本院各學系鼓勵學生赴國外大學進行課程研修、交換學生及雙聯學制等,目前本院亦與國外多所著名學校合作交流,進行實質交流;簽署之交流合作協議分為交換及雙聯學制兩類。
交換協議:
- 荷蘭 葛洛寧恩大學
- 荷蘭 漢斯應用科技大學
- 日本 埼玉大學
- 德國 富特旺根應用技術大學
- 法國 里爾天主教大學IESEG學院
- 法國 諾歐商學院
- 比利時 阿德維德大學根特學院 (限學士)
- 義大利 錫耶納大學 (限碩士)
- 南韓 又松大學國際商學院
- 中國大陸 南開大學商學院
- 中國大陸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
雙聯學制協議:
- 美國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雷鳥全球管理學院